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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12-02 07:49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7384312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公司是一家自主研发并专业制造橡套类电线电缆的企业,主要从事电气设备和特种装备配套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特种装备电缆,并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机器人、风力发电、海洋工程、港口机械、建筑机械、造船业、电动工具、仪器仪表、汽车、照明、户外设备等领域。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国内外疫情爆发,公司克服困难,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指导,充分发挥工艺、质量、客户等优势,坚持“从芯开始,用心服务”的经营理念,持续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依靠技术进步,不断丰富产品结构,壮大主业,在研发能力、产品质量与客户群体等方面继续增强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2,894.31万元,同比增长5.81%;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89.7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跌3.26%。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到145,048.79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02,878.48万元,比2019年末分别增长16.34%和9.33%,主要原因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募集资金到位以及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公司股本、总资产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5.92元,公司发展态势良好。

  2020年度,公司开展并购天津有容蒂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谈判、尽调、资产评估及相关工作,年报披露日前已完成并购,成功进入华为、中兴、烽火科技、立讯精密等公司等供应链,丰富了公司产品线,为公司新业务领域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打开了新的发展空间。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启动公开发行可转债发行相关工作并于年底通过证监会发审会审核,相关募集资金将投入自动化生产电源组件项目。该项目市场空间大,竞争对手较为分散,项目如按期成功实施,将对行业产生一定影响。该项目将大幅提升公司产品效率,预计能为公司带来良好的收益,同时提高社会效益,降低劳动力消耗。

  (三)公司继续巩固并强化现有市场地位,在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方面,通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的生产和规模优势愈发突出,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强大的供货保障能力,公司与美的集团、格力电器、TCL集团、奥克斯空调等家电巨头继续维持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同时公司不断加大以高端装备柔性电缆为代表的高附加值特种装备电缆的研发及生产,拓宽应用行业,报告期内特种电缆比同期增长21.04%。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投入研发高端及特种电线电缆和特殊材料配方。随着全球智能化时代的发展,5G网络、物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增长,为电缆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空间。在此次“新基建”“新能源”的历史机遇下,公司积极开发高性能、高水平的相关系列产品,利用自身技术和资源优势,为客户提供低损耗的同轴电缆、硅橡胶电缆、无卤橡胶电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发挥协同创新作用,积极向新基建及新能源领域拓展。

  公司不断的加强人员优化和人才储备,全面开展组织架构及人员优化工作,同时重点关注核心岗位、部门的人才招聘、储备和培养工作;2020年,公司实施了第一批骨干人员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大大提高了员工的凝聚力及积极性。

  公司奉行“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产品质量及性能方针,坚持在保证质量稳定的前提下满足用户对产品的各项性能要求。在规范化生产管理方面,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期内又通过了汽车行业质量体系认证,取得IATF16949:2016认证。针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加大电缆新品的研发力度,优化产品结构,为配合公司可转债投资项目的落地,公司又增加了PVC电源线多产品线的多国认证,为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提供有力的支撑。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具体政策详见附注三、(二十五)。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除部分财务报表科目重分类外,没有重大影响,相应财务报表项目变动详见附注三、(三十二)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原列报在“预收款项”的与合同相关的预收款3,415,225.05元调整至“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列报。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原列报在“预收款项”的与合同相关的预收款3,415,225.05元调整至“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列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冯就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报表期末累积未分配利润为440,595,153.35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388,210.1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33,657,625.84元,2020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4,897,895.81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33,657,625.8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共计拟分配利润共计20,861,175,.36元。同时,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43,380,379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份分红总额。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金沙澳门官网,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份分红总额。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9,500万元(其中IPO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21,5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已实施完毕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则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同意2021年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相关分支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泳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报表期末累积未分配利润为440,595,153.35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388,210.1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33,657,625.84元,2020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4,897,895.81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33,657,625.8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共计拟分配利润共计20,861,175,.36元。同时,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43,380,379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份分红总额。

  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已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则的情形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9,500万元(其中IPO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21,5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已实施完毕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则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同意2021年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相关分支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合理变更金沙澳门官网,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丰股份”或“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截止2021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已就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共7个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时对议案5、议案9共2个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以上全部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8、议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信函请注明“日丰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深交所交易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金沙澳门官网。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议案附后。

  上述委托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代表委托人对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根据自己的意愿代表本单位(本人)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前有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5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2.00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2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2,570,4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1,370,4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200,0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汇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为344的人民币账户,实际到位资金393,653,418.87元,包含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71,200,000.00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22,453,418.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9]G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110,970,258.25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20,970,258.25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90,000,000.00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适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5月24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注: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账户购买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未到期赎回的余额为90,000,000.00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110,970,258.25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20,970,258.25元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额90,000,000.00元合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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